如何申请办理张家口中医备案诊所?
2021-10-19 来自: 张家口宏德中医医院 浏览次数: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举办中医诊所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一、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合格→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
不合格单位→一次答复件→二次受理→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或不予备案决定。
二、备案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三、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6、消防应急预案;
7、企业(个人)信用承诺表。
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